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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的公告(2024年第1号)摘要:
依据《国家药监局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草局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22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示范建设方案的通知》(药监综药管函〔2023〕313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对浙江一方制药有限公司、浙江永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广胜药业有限公司、嘉兴东方国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中药产品的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经综合评定符合中药材GAP要求。现予以公告。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3日
浙江省中药材GAP延伸检查结果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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