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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总局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

发布时间: 2018-3-28 0:00:00浏览次数: 1695
摘要:
  医药网3月28日讯 为引导申请人合理申报,现将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第五批药械组合产品属性界定结果
序号
申请界定时间
申请单位
产品名称
界定结论
1
2018年1月30日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盐酸利多卡因粉末无针经皮注射给药系统(商品名:Zingo)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2
2018年2月9日
兆科药业(合肥)有限公司
洛沙平吸入粉雾剂单剂量给药系统(商品名:ADASUVE)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3
2018年2月1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lirocumab注射液(自动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4
2018年2月1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lirocumab注射液(预填充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5
2018年2月12日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卡那奴单抗注射液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6
2018年2月12日
浙江海创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载药导尿管
以医疗器械为主的药械组合产品
7
2018年3月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fpeglenatide注射液(预充式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8
2018年3月1日
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Efpeglenatide注射液(自动注射器)
不属于药械组合产品,应按药品申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8年3月27日